乌梁素海生态环境保护2014年度项目实施方案通过自治区环保厅评估
近日《乌梁素海生态环境保护2014年度方案》通过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的评估。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财政厅、自治区环境科学院、内蒙古大学环境学院、内蒙古党委农牧办、内蒙水利勘测设计院、巴彦淖尔市环境保护局组成的专家团队以及巴彦淖尔市河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乌梁素海实业公司与设计单位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参加。
2013年10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环保部《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办法》(788号文件)和《关于组织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竞争的通知》(823号文件)的要求,我市委托内蒙古环科院编制了《乌梁素海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和项目申报材料,取得了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批复,并由自治区财政厅、环保厅联合上报国家财政部和环保部。由于乌梁素海未进入国家环保部等部委编制的《国家水质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而未能参与重点湖泊竞争。考虑到乌梁素海地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中央领导有过多次重要批示,通过沟通和协调,国家财政部和环保部同意在2014年对乌梁素海生态环境保护给予一般性引导支持。为此,我们根据自治区政府批准的《乌梁素海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按照国家环保部的要求,积极组织编制了《乌梁素海生态环境保护2014年度方案》。
针对乌梁素海的特点和主要水环境问题,在湖泊水环境承载力计算的基础上,该《方案》按照“生态修复内外兼顾,源头控制,多方保障”的指导思想,制定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技术路线,以生态系统主导服务功能、承泄洪功能和保障下游饮用水安全、保护母亲河为主。在保障乌梁素海主要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制定出适合乌梁素海区域污染源综合治理、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工程方案,实现区域经济的发展与改善乌梁素海生态环境的双赢。
评估会后,该方案上报国家环保部,参加了一般引导湖泊2014年度方案技术指导暨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进展调度会。